專利權的保護范圍大小判斷被總結為橡皮擦原理,即技術方案中包含技術特征越少保護范圍越大,要跳出在先專利的保護范圍唯有以橡皮擦抹去已有技術特征,技術方案仍然成立才行,如在先專利的技術方案為a+b+c+d,解決同一技術問題的在后創新技術方案如果為a+b+c+d+e則落入在先專利的保護范圍,但如果以橡皮擦抹去一個技術特征a+b+c的技術方案仍然能夠成立,則在后專利的權利范圍就不落入在先專利的保護范圍。根據這一原理對照通信技術以標準為核心的特點,構成標準框架必須的基礎技術專利保護范圍是最大的,保護范圍大小其次的為以標準框架結構為技術方案內容的專利的保護范圍,保護范圍最小的按照標準要求在標準下解決具體個別技術問題的專利。依據此原則可以將通信領域專利按照保護范圍由大到小劃分為三類:底層技術專利、標準框架專利、實現技術專利。類比到實際中的TD-SCDMA標準,TD-SCDMA標準框架由TDD(時分雙工)+CDMA(碼分多址)+SDMA(智能天線空分多址)構成,專利權保護范圍大小可以依次作如下劃分:
(1)底層技術的專利——在第三代移動通信系統中被廣泛使用的CDMA技術,原始的TDD技術;最早的陣列天線技術。
(2)標準框架技術的專利——對TD-SCDMA系統標準框架技術要求進行保護的專利,這種專利的歸屬往往決定著特定標準下最大權利擁有者,下文將據此解釋TD-SCDMA的標準框架專利CN97104039.7的專利權保護范圍。
(3)具體實現技術的專利——為實現通訊的正常順利運行需要解決眾多具體
技術問題,就會出現大量針對具體問題進行解決的專利,如不同通訊系統間的干擾問題解決,天線的新型抗臺風結構等。這種專利是數量最大,也是保護范圍相對最小的。
所劃分的三種類型專利中第一類底層專利和第二類標準框架專利最為重要,而第三類專利數量是最大的。第一類底層專利往往申請提出時間比較長,保護范圍大,但剩余的專利保護期限短。第二類標準框架專利獲得技術標準體系的專利保護,在后所有實現性技術都無法回避標準框架專利,保護范圍覆蓋整個標準。
第三類專利數量最多,在標準框架下進行研發創新,為獲得自身的專利保護范圍很多富有知識產權博弈經驗的公司采取了外圍專利戰略,采用功能性限定,發明主題的變化,申請文件撰寫等策略,使提交的專利申請的權利要求保護范圍更廣,與在先技術的形式區別更大,獲得了更多的專利權和更寬的權利范圍,在核心技術領域在后發展也獲得了專利籌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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