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常規的文件不同,證件一般是由具有相應權限的主管機構或組織頒發,具有相對固定的格式和表達,具備相應的法律意義上的效力。翻譯公司在翻譯證件類文件時,以下事項需要留意。 1、注意翻譯方式 從翻譯方法看,證件翻譯需要采取直譯的方式。證件翻譯需對照原件內容翻譯,不允許出現任何錯誤疏漏,也不得根據譯者個人理解擅自增加原件字面不存在的含義或刪減個人認為冗余的信息。 2、注意排版格式 從排版格式看,翻譯件的格式應與原件基本一致。翻譯件在排版格式遵從原件格式,方便翻譯件接收者對照原件迅速準確地獲取必要信息。 3、注意時間、日期轉換 不同國家證件內容的表述并不相同(比如,日期)在翻譯過程中應予以適當轉換。日本的一些證明文件上,仍保留以天皇的年號紀年的習慣,在翻譯的時候,需要查證并轉換成公歷年份。例如,2020年為“令和二年”,以此類推。表示當代年份時,最常見是用四位阿拉伯數字表示,例如,2019年。 4、注意翻譯資質的要求 不同的國家或地區,對證件翻譯有不同的資質要求。例如,在中國用于公正、證明用途的證件,從外文翻譯成中文,需要提供翻譯機構的資質證明,例如,翻譯件上需加蓋翻譯機構的公章或翻譯專用章、附上翻譯機構的蓋公章的營業執照副本(公司業務范圍必須包括翻譯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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